2007年11月27日星期二

我對匯丰的一點看法

看了匯丰的公佈,我第一個感覺是匯丰沒有必要吸收這兩個SIV的資產。她這樣做一定有她的理由和好處。正如金融時報說,匯丰這次做法可避免將來的潛在訴訟和保持良好商業聲譽。若番查匯丰過往的記錄,匯丰今次的行爲和過去兩件事件的処理方法有很相似的地方。第一件;根據林大師說,在香港淪陷期間,匯丰仍按期派息給各股東,包括香港股東。第二件,又是在香港淪陷期間,匯丰的大班在被日軍的威逼下;簽了一批為數2億的香港鈔票。据說當時該大班在淪陷前已被撤換職務,按法律戰後的匯丰有權不承認該批鈔票。但匯丰沒有這樣做;反而全數承認該批鈔票的權利。
從這3件事看,我個人覺得匯丰雖然被次按困擾;仍然能保持她的優良傳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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